第2章丹佛
我叫丹佛·琼斯,25岁,在别人眼中是位很受热捧的律师。作为大名鼎鼎的动作片巨星——拉尔夫·马埃斯特罗的辩护律师团成员,我的任务就是使拉尔夫免受处罚。而如果拉尔夫被逮捕,将以谋杀罪论处。
他美丽的妻子——杰玛·萨默·马埃斯特罗,也是位电影明星,被人开枪击中面部,香消玉殒。
十二月初的加利福尼亚,艳阳高照,可当我驱车驶上马埃斯特罗家的车道时,发现两旁已经平整地堆放着人造雪。对此我并不感到奇怪,多年前我来过这里,当时我还是个12岁的骨瘦如柴的小丫头,前来巴结学校最具人气的女孩——安娜贝尔·马埃斯特罗。
“人造雪!”我仍然记得第一次来马埃斯特罗豪宅时这样惊叹道,“你是说你父母让人把人造雪拉到这儿,堆放在你家整个车道旁吗?”我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眼前这位新结交的好朋友。
12岁的安娜贝尔·马埃斯特罗蔑视地盯着我,“丹佛·琼斯,”她边说边皱起那长满雀斑的鼻子,牙箍反射着午后的阳光,“你太木讷了!这是比弗利山庄,笨蛋。比弗利山庄不下雪。”
“不下雪?”我嘀咕道。那时我初来乍到,此前同我那不寻常的父母一起住在芝加哥。父亲,是特立独行的律师;母亲,是政治活动家,一度是家庭主妇。
“当然不下了!”安娜贝尔很不耐烦,好像我是个乡下白痴,“你真愚钝!”
“对不起。”我低声说道,尽管我自己都说不清我是在为什么道歉。
安娜贝尔抓起一把人造雪,猛地掷向我的脸,那感觉像是棉花糖。
“快点!”她说道,两条长腿在被雪覆盖的车道上快速走着,“我都快饿死了!”
我跟在她的后面,用手掸去脸上和头发里的人造雪。
往事如烟。如今我已不再是当年那个12岁的无知小丫头了,可我永远忘不掉安娜贝尔,她的雀斑,还有她皱鼻子的样子。很多年没见到她了,中学毕业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后来听说她离开了洛杉矶去波士顿读大学,辍学后显然又搬到了纽约,在那里像是做什么时装生意。
我盘算着安娜贝尔现在会在哪儿,我是否会遇见她。我们已好久没有相处了,在她眼里我从来就不够酷,因为我太专注于功课了,不合她的品味。她喜欢的那一套就是逛梅尔罗斯大街和罗伯逊大道,搜寻新款热卖的女士包或是新上市的很酷的那种牛仔裤,我可不会去做这些事情。即使我想去做,我肯定也负担不起马埃斯特罗公主的这种生活方式。实际上,当安娜贝尔不再理睬我而去与那些父母都同样是名人的富家女孩泡在一起时,我倒觉得是一种解脱。
失去了安娜贝尔的友谊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母亲也放心了,她始终不太喜欢安娜贝尔以及她们家所标榜的一切:名望、巨大的财富……比弗利山庄的整个场景。妈妈很高兴后来我与卡罗琳·亨德森交往,卡罗琳是一位很有头脑的女孩,父亲是一位整形外科医生,母亲从事房地产工作。大学一毕业,卡罗琳就找到了一份在华盛顿做见习生的工作,眼下给参议员格雷戈里·斯通曼当私人助手。尽管住在不同城市,但我们仍然是知己。我们两人都是大忙人,但定期保持联络,虽然有时很难做到。感谢上帝!幸亏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短信。
卡罗琳说过,尽管工作量很大,可今年要忙里偷闲来洛杉矶过圣诞节。与她的工作量相比,恐怕我看上去显得游手好闲,但相信我,我绝对不是个懒人。
真想马上见到她,坐下来聊一聊,特别是我们两个最近都与各自的那位分了手,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很多话要谈。卡罗琳发现她的男友马特拈花惹草,就吹了他,无论在谁看来这都是很自然的事。马特是一位很有前途的政治新闻记者,可谁都知道(显然卡罗琳得除外),马特是个系不住腰带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