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一种选择是积极促进谈判,通过尽快达成国际协议,明确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使中国在较长一段时期内能够不受强制性减排承诺的束缚,获得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合理排放空间。在这样的谈判策略指导下,一种有利的结果是能够在2010年的坎昆会议或2011年的开普敦会议上通过谈判促使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国际协议,明确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使“巴厘路线图”能够继续得以实施。然而,从目前的谈判进程来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可能性并不大。
那么如果拖延谈判进程又会如何呢?鉴于中国的排放水平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在气候谈判中所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如果能够将目前的谈判态势保持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的国力逐步增强,将会在国际谈判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避免承担不合理的减排责任,不失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然而,这种策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大。由于美国才是决定当前气候谈判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果的主导力量,美国有可能根据其国家利益需要而调整其策略。例如,如果美国低碳技术开发出现革命性突破,或美国能源安全出现危机,美国可能迅速启动气候变化法案法律化进程。而且,欧美也在战略层面担心中国等新兴发展中经济体排放增加过多过快,导致国际地缘政治、经济和环境格局发生改变。一旦美国国会通过气候变化相关法案和明确的减排目标,联合欧盟和部分相同认识的发展中国家,着力推动气候变化国际协定的谈判和签署,对于中国等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谈判格局将会出现复杂极大地不确定性和风险。
由此可见,对于气候谈判的各方,无论是积极促进谈判进程还是尽力拖延的策略都难以获取理想局面,因此顺应谈判形势的平衡策略无疑是目前较为现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