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海燕
“有件事我先和大家打声招呼,下个月我儿子结婚,大家都不要来,我要带头执行好八项规定精神,希望你们都能理解。”在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金玉明作如此开场白。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执行到位,去年以来,浦东新区纪委协调区委办、区府办、财政局、人保局、总工会、机管局等职能部门,制定出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16个方面配套实施办法,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等进行具体规定,明确党员公职人员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如何规范作为。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把手”,金玉明等干部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使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真正成为“硬约束”。
这16项配套制度已汇编成册,下发全区实行。根据《浦东新区规范党员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严禁大操大办,比如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不得超过当地(本村)群众一般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者消费标准,不得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大操大办。严禁超范围邀请,比如不得邀请下级或者管理和服务对象参与婚丧喜庆等各类事宜等。 下转◆6版 (上接第1版)去年,临港管委会先后有4位党员领导干部就办理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作了专项报告,临港管委会党组成员、财政办主任主动书面向纪检组说明其子婚宴情况,承诺不大操大办、不违规收受礼金。对照新区出台的配套制度,祝桥镇党委还制定了落实配套制度的相关执行办法,明确公务出差、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培训管理、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党员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等9个方面的执行标准和要求,并传达到下属各单位。
“原来,我们这里的婚丧嫁娶攀比成风,办多少酒席,要送多少礼金,大家会权衡半天。现在负担减轻了,全照规矩来办。”对这些细则标准,新区的党员公职人员均持欢迎态度。据悉,2015年浦东新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6起,处理相关责任人7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全区党风政风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对“三公”等领域的严格监督问责,是浦东新区顶层设计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布局。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一直强调,“改革对浦东生死攸关,党风廉政建设对浦东同样生死攸关。”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区委常委会组织制定了《浦东新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涵盖责任分解、工作记实、述责述廉、报告测评、检查考评、提醒谈话、纪委约谈、责任追究、组织保障9个方面,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与约束,使得全区各级党委、纪委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为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浦东还实行“双向评议”,一个评议是区委常委会向区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大会评议的制度,另一个是各单位党委向区委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并接受评议制度。据新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徐可畏介绍,去年以来,浦东共对18起纪律审查案件中涉及的9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约谈、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进行问责,追究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
“浦东开发开放以来,一直有个好传统,就是始终坚持一流党建促一流开发,对腐败问题始终是零容忍。”徐可畏说。浦东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重点查办发生在动拆迁领域、集体“三资”领域等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对尚不构成违纪但有一定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函询、约谈等方式,做到“听到反映及时提醒、发现情况认真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据悉,2015年,浦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举报2835件(次)。初核问题线索544件,同比上升26.8%。党纪政纪立案153件,同比上升70%。审理审结案件1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