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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6家法院三方远程审刑案
2016-03-19 07:32:39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丁力辛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审判员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然而,在审判员的面前仅有辩护人和数名旁听人员,公诉人和被告人则出现在法庭内的一块电子屏幕上。公诉人的画面来自新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公诉室,被告人的画面来自石家庄市看守所视频讯问室。

  鉴于公诉机关建议这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徐某及辩护人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新华法院决定采用三方远程方式审理这起刑事案件。《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数据集中调控中心远程观摩了此案的庭审。

  审判员交待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后,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公诉人摘要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2015年9月15日,被告人徐某撬开一家超市门后盗窃货物价值4008元,准备逃离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上述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某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证实。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审判员发问。“听清了。”屏幕里的被告人徐某答道。徐某自愿认罪,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徐某及其辩护人均无异议。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看到,此次三方远程庭审过程中,视频主画面通过发言自动切换,证据材料在示证展台上依次展示,庭审程序在数字化网络技术的配合下无缝连接、完整顺畅。该案庭审从开庭到当庭宣判,仅用时15分钟。

  据了解,当天上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邢台市宁晋县人民法院、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5家基层法院也采用三方远程方式审理了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

  宁晋县法院当天三方远程审理了3起刑事案件。宁晋县法院院长刘月华告诉记者,宁晋县法院每年受理刑案180件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约占三分之一,远程视频庭审有利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

  河北省高院副院长朱良酷说:“几家基层法院的三方远程开庭很顺利、很成功,既简捷高效,又彰显了公平公正。三方远程庭审免去了被告人往返押解等程序,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相关案件基本为当庭宣判,有效避免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经过进一步试行完善后,采用这种方式审理刑事案件,将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新常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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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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