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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溪口镇杭溪村委会大院,对程某滥伐林木一案进行巡回审判。
2014年5月至6月,为补贴家用,70岁的被告人程某在未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同村村民帮忙砍伐其自留山的林木。后经林业技术人员检量,共砍伐杉树材积13.243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20.692立方米。
由于被告人年事已高、身体孱弱且患有脑梗等疾病,承办法官不仅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而且决定上门审理案件,免去被告人奔波之苦,同时为防止被告人情绪激动发生意外,法官还请了一名医生随行。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表示认罪。最后法庭判决被告人程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图①:法官赶往开庭地。
图②:开庭前,法官为被告人准备了取暖火桶,并询问她的身体状况。
图③:庭审正式开始。
图④:法官就判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图⑤:法官将被告人安全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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