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12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日前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北邢台市宁晋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与传统庭审大相径庭的是,这起案件的公诉人、法官、被告人三方均“足不出户”,而是依靠检察院、法院、看守所3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就完成了整个过程。
这起交通肇事案庭审中,诉讼参与各方均依托远程视频系统,视频主画面根据发言情况自动切换,证据材料通过示证展台展示,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成呈现,整个庭审仅用时40分钟。
河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远程视频开庭目前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这种依托信息技术的庭审新模式可明显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押解警力、审判庭不足等现实困难,并减少押解过程的风险。
为推进远程视频审判,河北省高院研究制定了《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技术规程》《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操作规程》等系列制度文件,对3方远程庭审工作作出规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打破技术壁垒,实现跨界融合,统一技术标准,为远程视频庭审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