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一共旁听了四场不同层级法院的庭审,9月又受邀赴陕西省考察调研了当地法院的工作,“我是带着问题而来,带着收获而归。”
以公开促公正,做好了“感受”文章。我认为,公正司法是侧重于司法体制内的,司法公正则是需要全社会认同的,二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司法机关内部的公正司法是前提、是基础,而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与社会“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结果、是期待。只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才可能理性地感悟到公平正义,才可能发自内心的全力支持司法改革,才可能立场坚定地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调研中我深切地感受到,全国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保公正,改革起点高,实施效果好,值得点赞。
改体制、建机制,着重解决了核心问题。有人说,扩大个人责权就能实现司法公正,我认为这是一种脱离实际的浪漫情怀。在扩大主审法官个人责权的同时,怎样同时设计针对法官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制度,怎样同时改革完善审委会的运行机制,也是我参加调研时带去的问题。在调研中我感受到,全国法院系统在改革中体制机制并重,在扩大主审法官责权时,同步设计针对办案过程监督和过错问责办法,充分注意个人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相互关系和有机结合。制度设计严,统筹兼顾好,值得点赞。
坚持政治方向,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我国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四中全会决定对此进行了强调。但是,一段时间里,司法改革就是“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两院只对法律负责”等等简单片面甚至错误的说法甚嚣尘上,起码是声调很高。我带着这个问题参加调研,看到改革先行地区不但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而且创新了一些值得推广的有益经验,成为我带回去的重大收获之一。试点地区面对事涉大是大非的错误说法,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是旗帜鲜明的正本清源,创新信息发布办法,协同改革声音发布,实现了先说后做、边说边做,大声说、大胆做,一起做、共同说。方向目标准,政治效果好,值得点赞。
重视个案影响,掌控了法治话语权。近几年,社会舆论对一些司法个案的过分关注,对一些新闻发言人言语的恶意炒作,预示着司法个案可能成为法治事件,最终会影响社会法治环境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把宣传舆论作为阵地来看待、来争夺、来坚守、来发挥作用,切实从正面加强对一些司法个案的客观宣传,及时主动引导对一些司法事件的舆论关注。在调研中我高兴地看到,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推广陕西省富县创新的“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机制,就是高度重视司法个案和司法事件的现实社会意义,全面增强面对质疑说案、说事、说判、说理、说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就是占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话题权制高点。工作接地气,群众评价好,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