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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聿玲代表:《慈善法》是民生发展重要法律保障
2016-03-11 16:33:00
 

全国人大代表费聿玲(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倪伟龄)3月11日黑龙江代表团讨论《慈善法》,全国人大代表费聿玲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是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慈善法》调整的慈善活动,主要是指扶贫、济困、救灾方面的义行善举。慈善活动是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慈善活动涉及的内容又是民生的短板。

  李建国副委员长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制定慈善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要实现这一任务,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慈善法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现社会性扶贫的最有效方式;慈善法是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

  《慈善法》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法律诉求。慈善法调整的范围已超越了传统社会慈善局限于解决温饱,解决贫困的生活问题,也不仅仅是国家救助政策的一种补充,而是在更大范围内、在民生的范围内推进慈善事业。《慈善法》总则中规定,慈善所开展的公益活动包括除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等传统慈善对象外,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现代慈善对象。慈善活动扩展的这些现代内容,使慈善事业自然与社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人们从事慈善活动,不再是为贫困人口出点钱、捐点物,而变成了慈善事业,慈善活动的范围大大地扩展了,人们从事慈善的视野大大地打开了。这既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会激发社会大众将善行善举与社区发展、生活提升结合起来,使社会事业成为社会大众自身积极参与的事业。

  《慈善法》是提升我国慈善事业的有力保障。现代慈善事业不再是简单的一种捐赠活动,现代慈善本身也是一个重要产业。根据国家社会的经验,如果慈善事业能够顺利发展,并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该领域的就业人口可以达到整个社会就业人口的10%左右。我国的慈善事业还不很发达,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慈善事业也随之加快了发展速度。中国的慈善事业有着广阔的成长空间,慈善事业还有很多的发展领域。按照国际经验,这意味着该慈善活动将会成为中国实现就业的重要领域,因而也会成为民生发展的重要途径。

  《慈善法》即将颁布实行,这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规范慈善事业加速发展的重要规范,它的意义是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慈善法》的颁布实行,一定会把中华民族历来就有的扶弱济贫优良传统提升到一个现代水平,可以把人们对别人的关心和社会责任引导到一个广阔领域。《慈善法》的大力推广,一定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

  代表委员小资料:

  费聿玲,女,汉族,山东日照人,1971年0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中文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代表团)。黑河市黑河小学书记、校长,兼任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更多报道请见“中国信心——201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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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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