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观山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该区中小学、幼儿园将实行校(园)长负责制。
《办法》明确,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园)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针对临聘教师任用、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重点工作,《办法》对实施程序和要求也逐一做了规定。
据该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施行,切实统一了校(园)长的责权利。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作用。
(本报记者 帅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