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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 下一步改革走向何方?
2016-03-22 09:28:07
 

  昨天(21日)中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消息一经发布,引发了舆论关于此举或将为网络约车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做铺垫的热议。

  实际上,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答记者问时就表示,交通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实施。

   施行了18年

   昨起被废除

  昨天,住建部在其网站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表示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附上了刚刚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记者注意到,该管理办法颁布于1997年12月,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8年。

  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部规章不时引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为公众诟病。

  而关于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等服务规定,更与网络约车等新需求脱节。

  作为政府大部制改革一项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2008年3月23日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正式挂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局面告终。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由此“住建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

  然而“份子钱”争议表明,尽管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但类似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规章并未全“僵”。

  现实层面上,如何让“被废止”文件彻底报废,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

   废除旧办法

   或为改革铺路

  废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消息,也引发了外界对于此举是为网络约车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做准备的猜测。

  随着近年来网络约车的飞速兴起,特别是交通运输部去年10月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实市场需求和舆论对于城市出租车深化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

  实际上,今年3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内就提出,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

  今年,面对记者就网约出租车规范的出台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也坦言,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管理相关指导意见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出台的具体时间希望“越快越好”,“指导意见是顶层设计,办法则由多个部委共同研究,并多次听取意见。公布以后,专车将得到规范管理。这一点我比你们都着急。”

  “我认为此举就是为了下一步正式发布网约车行业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做铺垫。”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本报记者表示,这在今年两会前就已显端倪,3月14日杨传堂还表示,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

   网络约车管理

   又将重视哪些方面

  “私家车经转化,可进行营运。”针对网约车管理的核心内容,杨传堂在有过特别表示: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则对此表示,对网络约车,网络约租车平台要在每个县级以上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许可,并或将实行“一次许可全网通行”的政策。

  与此同时,杨传堂还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阐述了6个标准,即明确定位、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改革经营权的管理、改革“份子钱”制度,以及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而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方案与网络约车的发展问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东以及交通专家徐康明,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各地可针对顺风车和拼车行为制定实施细则,包括明确限定每天服务的次数、价格等,以保证其公益性和非经营性。

   为何是住建部

   和公安部发文

  对于废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就此专门致电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该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就此问题暂不接受采访。作为我国最为知名的网络约车公司“滴滴快车”,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对本报记者说,对此暂无评论。

  此外,昨天废除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内文中,不少人都注意到,废除该办法的是城乡住建部和公安部,而非交通部。这也引发了人们的疑问,这不该是交通部的事儿吗?

  对此朱巍表示,1997年时,制定颁发该管理办法的正是当时的建设部和公安部,因而现在废除也应该是由这两个部来废除。“另一方面,粗浅的说,按照当年的规定,一旦进入城乡地区范围,其交通管理责任就属于公安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而非交通部门管辖。”记者 陈伟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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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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