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下称“条例”)于2月26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4月1日起施行。3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省政府副省长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黄业斌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李春生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