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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一法官被处分
2016-03-18 08:52:18
 

  本报海口3月17日讯 (记者计思佳实习生符彦姝)近日,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网上发帖称,海口中院法官袁文存在向当事人索取礼物和巨额钱财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今天,海口中院通报了对法官袁文的调查及处理决定:将其调离审判岗位,处以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南阳光国际书画艺术中心王金红为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他网上发帖举报称法官袁文向当事人索取礼物和巨额钱财;未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粗暴剥夺当事人基本诉权;在案件中止诉讼的事由尚未消失的情况下,恢复案件审理,程序违法;违反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同案不同判,做出与生效判决相反的违法判决。

  注意到该举报后,海口中院组成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组成合议庭对涉及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经调查发现:2014年5月15日中午,袁文接受了王金红一次吃请;2014年5月15日中午,袁文违反审判纪律乘坐当事人王金红的私家车外出办理案件;2014年中秋节,袁文接受了王金红的两盒月饼;王金红把两幅书法字幅送到袁文办公室,袁文没有引起重视,把王金红的书法字幅转交给韩某某,韩某某把字幅一直放在办公室,未作处理。袁文和韩某某都没有报告并上交组织,也没有退还给王金红。

  调查组同时认为,在案件中止诉讼的事由尚未消失的情况下,恢复审理并作出判决,且未告知当事人恢复审理,确有不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阳光国际书画艺术中心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调查结果,海口中院决定停止袁文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袁文调离审判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同时根据袁文的违纪事实,海口中院给予袁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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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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