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自治区党委日前制定出台了《巡视工作办法》,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体制机制、对象范围、工作任务、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导,将中央关于巡视定位、巡视内容、巡视方式、成果应用、制度机制等方面具体要求,分别体现在相关条文中。特别是对巡视内容作出重大调整,强调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使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贯彻执行得到有力保证。
《办法》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规范了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办法》明确巡视办为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赋予巡视办“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等职责;明确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以及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形成巡视工作合力。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制定印发实施细则,保证《办法》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