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对《财政部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和增设方案的请示》进行的批复显示,同意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13家机场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在深圳福田、珠海闸口口岸等6个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这意味着将增设19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财政部也于近日印发了《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近三年有连续经营口岸和市内进出境免税店业绩的企业,放开经营免税店的地域和类别限制,准予这些企业平等竞标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权。口岸进境免税店必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这一新政对于免税集团公司来说将带来一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