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琼珂
昨天,上海召开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了上海在促进就业、人才发展、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四个方面的改革事项。
会议提出,2016年本市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一批就业创业新政,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万人,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25.5万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完成职业培训60万人。
促进就业方面,本市将继续推进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落实初创期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重点鼓励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加大青年创业见习政策扶持力度。
人才发展方面,本市将加快人才新政落地,增强人才集聚效应,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研究修订本市居转户、直接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落实降低中国绿卡申请门槛、R字签证等政策,动态调整本市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社会保障方面,制度体系将不断健全,待遇水平更趋公平合理。”会议提出,本市将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统筹调整2016年各类人员养老金,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医保方面,本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与职工医保全面接轨; 不断完善医保预算管理,推进按病种付费试点。
对于广受关注的“全面二孩”政策,本市将配合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修订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研究建立与“全面二孩”相配套的生育保险政策,探索将外来从业人员全面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
劳动关系方面,会议提出要继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机制,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试点,研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区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的工作规则,推动街镇建立三方机制;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指导线,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副市长时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