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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鞍山成功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2016-01-14 15:38:51
 

  近日,沈阳市和鞍山市成功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去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此次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全国共有83个市(县)组织了申报,最终确定61个地区作为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的地区。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形态,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战略部署的重要途径。

  全面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都将带来焕然一新的变化。未来几年,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紧紧抓住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和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重大机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循环经济发展‘3+1’模式”为路径,以汽车零部件及工程机械再制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秸秆禁烧与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水再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六大领域为主要着力点,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和先行示范,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将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生态建设水平。

  沈阳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刘伟奇介绍说,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不但可以增加一个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一个城市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且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具体的有三点:第一,将进一步改善市民的居住生活环境。示范市建设期间,沈阳将加大绿色长廊、文化公园、观光公园等城市绿肺的建设力度,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打造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实施蓝天、碧水、青山、绿化工程,将循环经济理念、元素融入城市建设之中,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绿色、低碳、生态宜居之城,有效改善市民的居住生活环境;第二,将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推进城市废物处理,通过实施中水回用、垃圾分类收集、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绿色消费等,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改变城市市容环境,届时老百姓会直接感受到生活环境的改善;第三,沈阳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市民循环经济行为的奖励。下一步沈阳将借鉴日本北九州市循环经济积分卡和成都市锦江区再生银行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循环经济积分制,对公民的循环经济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奖励,通过经济激励,引导个人、单位和全社会的发展循环经济意识和行为,并使百姓真正享受到发展循环经济带来的实惠。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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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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