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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去年立案3834件
2016-01-07 03:29:15
 

  本报讯(京报集团记者肖丹)不予退还、不予办理、概不负责……这些消费者耳熟能详、经常出现在合同中的用语其实都是“霸王条款”,它们的学名叫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信息显示,去年一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案件3834件,查处结案3301件,切实维护了合同公平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5年全年,全国工商部门开展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旅游业、银行业、电信业及其他社会普遍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就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在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企业24272次,发出行政建议书12235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176份,纠正涉嫌违法违规合同格式条款14651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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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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