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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修改条例扩大免费法律服务惠及面
2015-12-26 18:34:34
 

  新华网太原12月26日电(记者刘怀丕)记者25日从《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使免费法律服务的惠及面更广。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把劳动争议、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以及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请求损害赔偿的事项新纳入了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将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因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依法新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新修订的条例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受援群体从低保人群拓展至低收入人群。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新修订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将于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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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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