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 打造农村一小时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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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12月17日讯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结合山东省实际,《意见》提出针对性建议。
《意见》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一方面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一方面利用现有的全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同时,整合省市县乡村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全省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意见》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省的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尽快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推进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行并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
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品牌。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依法治省战略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财政保障方面,除了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服务工作量和责任大小等因素,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