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桃林寺镇大托村
汨罗市桃林寺镇大托村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村民自治,摸索出了一条新农村建设发展路子。2014年,全村实现集体收入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近16000元。
一、让群众说了算,突出主体地位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村干部的独角戏。工作中,大托村十分注重发挥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和群众的积极性,在部分村民小组中探索推行村民自治。一是民主商议。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到户后,田土分散,资源分割,难以集约、高效利用。为打破资源分散这一困局,北塘张组、石板河组分别组织召开群众会议,一致商议将组上所有水田、山林由组上集体经营和管理。二是民主决策。为解决该村无村部和健身场地的现状,石板河组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决定无偿提供近5亩的田土用于村级活动中心建设用地。同时,为集约土地,该组还确定,建成后的村级活动中心,一楼无偿用于村部办公,二楼向本组居民出售,此举既解决了资金压力,又节约了宅基用地。三是民主管理。重点推行农村环境卫生自查自纠管理制度。制定村民公约,每周一由3个党小组长带队,对全村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让群众自发筹,破解资金瓶颈
近年来,大托村充分发动群众,汇集各方力量,有效破解了资金短缺瓶颈。一是发动乡友捐献,仅北塘张组,2014年捐资在2万元以上的达12名,捐资3000~5000元的达30余名。二是动员群众投资。为加速推进本村新农村建设,石板河组将全组两年共30余万元的土地承包款全部投入公路硬化、渠道衬砌等公益事业建设。三是争取项目投入。近年来,先后争取土地平整、山塘清淤扩容、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危房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近200万元。
三、让群众自主建,挖掘资源要素
推行村民自治后,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村委会因势利导,全力以赴当好服务员、引导员、协调员,让群众成为了项目建设的主力军。一是能人推进。石板河屋场吴建西、何降星为带头开展新农村建设,不辞辛苦、走家串户多次上户做村民工作,动员群众美化绿化房前屋后,投工投劳近1200余个。二是自筹自建。在建设村级活动中心时,石板河屋场成立三人建设小组,由他们自筹自建,分别负责物资供应、建设施工和配套建设。工程完工后,村委会不仅没有投入一分钱,还能够无偿使用村级活动中心。三是示范带动。2010年初,全村第一个专业合作社——万山红苗木专业合作社成立时只有社员5名,通过几年的发展,群众看在眼里,想在心上,纷纷要求参股入社。目前,该合作社共有入社成员56户,年实现销售收入达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