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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规范+创新 纳税人:方便+满意
2015-08-03 07:19:49
 

  本报记者高秀良本报通讯员张建华崇磊

  7月29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会议通报了我省税务部门落实“四个规范”的相关情况以及上半年我省税务系统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据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张鹏飞介绍,“四个规范”指的是“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四个税务工作规范,工作规范以税务部门业务需要和纳税人服务需求为基础,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国地税合作等税收业务,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执法一条杠杠”,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自“四个规范”下发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分别召开专题局务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规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行工作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全省税务系统还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宣传,并将我省各级税务部门已出台的管理制度、服务措施、操作规程等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比对,做好相关业务的清理、规范、调整,形成与总局对接、省市县上下一致的“一体化”制度体系。此外,税务部门还将“四个规范”推行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指标逐级科学分解,加大对规范推行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个规范”实施以来,我省税务部门按照规范确立的工作要求和标准,不断规范征管操作,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做到服务更便捷、征管更高效、执法更公平,用税务人的“规范+创新”,赢得纳税人的“方便+满意”。

  通报会上,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王建中介绍了上半年我省税务系统落实服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情况。今年以来,我省税务系统站位全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通过大力宣传使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主动服务让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更便捷、加强督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等措施,确保了小微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在我省全面有效落实。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小微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37.4亿元。其中:11.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2.9亿元;214.8万户次增值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13.2亿元;166万户次营业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21.3亿元。

  王建中表示,下半年,税务部门还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进一步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重点是要细致排查工作上的不足,逐步健全完善小型微利企业的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小微企业的合理涉税诉求,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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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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