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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要“实报严核”
2016-01-29 11:13:01
 

张苹

  岁末年初,我们总要进行各种盘点,领导干部们也不能免俗。这段时间,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全国副处级(包括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干部都得就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收入、房产、投资、经商办企业等家事、家产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逐一进行盘点,集中向组织报告。

  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一大利器。怎么让这一利器发挥强有力的监督约束作用,在笔者看来应从以下三处着力:

  填报须从实。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可以说是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近年来,报告事项规定得越来越细,以房产为例,房产是个人有关事项的重点,根据中组部的最新要求,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都需要申报,而且要与房产部门的备案和登记相一致。同时,随着个人投资理财方式的快速发展,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求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新型投资方式也得填报在其他事项中。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事项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盘点家事、家底,如实填报表格。

  核查得从严。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大部分报告“只填报不核实”,填的全不全、实不实完全靠“自律”,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成为“没牙的老虎”,制度的执行效果大受影响。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逐渐收紧“篱笆”,随着随机抽查比例从5%上升到10%、凡提必核、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重点抽查、建立数据库等重磅措施一个个出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才算长出了“牙齿”,真正发挥出强有力的“他律”作用。

  重视核查结果运用。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是关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严肃处理瞒报、漏报、错报等行为,对报告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更应坚决处理,绝不能姑息。据报道,2015年,全国共有3900多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有160人因抽查核实中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样严查严惩的行动直接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明白,必须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丝不苟地完成好。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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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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