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喻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而从严治吏就要严格选人用人。近年来,一些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成为选人用人中屡遭各方诟病的一个突出问题。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个人生病了,要及时治病,不然,小病就会拖成大病,最后病入膏肓。一个干部如果在作风上有了“病症”,也要先治好“病”才能使用。而现实中,个别已存有“病症”的干部,非但没有接受“治疗”式惩处,反而带病提拔,“边病边升”。
这种怪象的出现,除少数干部自身不廉不正的因素外,有时候有些地方在选拔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严不实、甚至失责违规。有的可能是被提拔干部“病症”还不明显,相关部门考察不深入、不科学所致;有的已有明显“病症”,却被认为只是小问题,不伤大雅,只要能力强、得票高,可以提拔了再说。
“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带病提拔虽只是少数,但带来的危害却是巨大的,其损害的不仅是整个干部队伍形象,还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污染了政治生态,不利于把干部“上”和“下”的规矩立起来,不易于把“能上不能下”的惯例打破,甚至可能引发腐败犯罪问题。
祛除带病提拔的“病根”,关键在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堵住带病提拔“风口”。对发现的“带病提拔”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对“跑官买官”者追究法律责任,更要对提拔过程进行倒查追责,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违规用人的案件,要予以公开通报、曝光,铲除滋生干部选拔歪风邪气的政治土壤。惟此,才能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才能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