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雨)昨日,天桥区食药监公布10月份处罚情况,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芹菜产品存在克百威等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没收违法所得51元,罚款12000元。
本次天桥区食药监局公布的10月份处罚情况共12条,涉及食品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共有6条。其中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出售不合格芹菜,被处罚12000元。
涉及医疗器械的处罚案有2件,其中济南仁和眼镜商行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海昌之星软性亲水接触镜),依法被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济南先岳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及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处罚款4万元整。“根据食品安全法,从流通环节抽检出的问题食品,无论它来自哪里,商超必须首负责任,还要接受处罚。至于供货商,商超可以之后发起追溯索赔。”食药监工作人员说。为了加强监督力度,近期,省食药监局对外公布了2016年省级重点监督抽检食品流通单位,银座集团、大润发、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超市成为重点抽检单位。此外,500家学校、168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省内28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均被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大的商超、综合性市场及大型食品生产公司,辐射面积较大,重点抽检这些商家及厂家,就相当于抓住了食品安全的大头。”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抽检检验重点,国家食药监局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重点是大型企业生产且全国流通的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茶叶等重点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