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显著增长的现实,基层法院要更新观念,加强与其他办案机关和有关方面互动协调配合,培育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学会如何做“减法”,缓解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
胡云腾指出,做“减法”就是减少案件涌入基层法院的流量,一是要加强与其他办案机关协调配合,使不应当定罪、判刑的案件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要支持其他办案机关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和罪疑不起诉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刑事案件来源。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二是要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育完善,使之充分发挥吸附、过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使司法真正成为最终的和最后的纠纷解决手段而不是首选的纠纷解决手段。三要重视运用调解、和解制度,发挥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力争办一件案子就了一件案子。四要注意弘扬法治精神和诚信价值。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案件,一视同仁,及时受理;对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的案件,无论当事人如何缠闹,都坚决不予受理;对于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和虚假诉讼的案件,要敢于运用司法手段予以惩罚。五要注意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既要考虑案件如何裁判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又要重视案件如何裁判才能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既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裁判的实体公正,又要让当事人感受到诉讼过程的程序公正;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减少上诉及申诉案件的数量。六要善于借助外部力量。要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专家学者到人民法院挂职研修、法学院学生到人民法院当实习助理等制度安排,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缓解办案压力。
胡云腾对浑南区人民法院对第二巡回法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第二巡回法庭有关同志,浑南区人民法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法官参加了座谈。(赵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