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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将倒逼检察机关更加公正规范办案
2016-01-08 07:09:11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徐日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解释》的颁布实施,从源头上畅通了国家赔偿程序,使国家赔偿法的权利救济保障功能得以更好发挥,与此同时,也将倒逼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更加公正和规范。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解释》第二条、第三条将一些特殊情形认定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并可据此启动国家赔偿程序,是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在司法理念和操作机制上的重大突破,直接针对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刑事办案环节挂案不作结论形成的“程序梗阻”现象,改变了国家赔偿程序坐等原案件最终结论的被动局面,解开了受害人要结论得不到、要赔偿不受理的“死结”。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工作部门将变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扭转以办案部门是否作出最终处理结论为依据决定是否受理赔偿申请的机械执法倾向,靠前一步延伸职能,审查原案件办理环节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解释》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受理和办理赔偿案件。

  该负责人坦言,司法实践中存在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或者不妥善保管、不依法处理财物的行为,以及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作,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等司法不规范行为,《解释》关于特殊情形下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效打破了办案环节为规避赔偿责任而挂案不处理形成的程序障碍,也将倒逼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更加公正和规范,最终形成对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有效制约,推动司法公信力建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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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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