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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之外的故事
2016-01-08 07:09:12
 

  每年这时候,都是撰写总结谋划新年工作的时候。我一边写总结,一边回忆着院里一年来的故事。

  去年年初,检察长赵力在向人大报告工作时就表示,要“强力推进科技强检,大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这一年,我院借助科技手段查办了村“两委”干部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案件6件6人,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社会反映那是相当的好。

  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要法律职能,就是让无罪的人不受追究,让有罪的人受到惩罚。“真情控申”开启“绿色通道”,释法说理畅通诉求;“亲民公诉”化解社会矛盾,严查细审避免错误追责;“关爱未检”注重帮教挽救,双向挽救多措并举……各科工作都有自己的“高招”。

  未检科检察官王思渊在审查逮捕一起抢劫案时发现,尹某和同伙对两名未成年学生实施抢劫,尹某被抓获后,拒不交代同伙身份,只以其绰号“虾哥”代替,公安机关未搞清其同伙“虾哥”下落,于是只将尹某一人提请逮捕。

  “虾哥和你交往多年,你应当了解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虾哥持刀抢劫,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大。”“法律上如实供述的含义中包括着如实供述同案犯信息和案件事实,你不交代同案犯身份,不算如实供述。”王思渊两次提讯尹某,向他反复讲法律说政策,最终使尹某供出了同伙夏某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此线索立即被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确认夏某真实身份后,立即上网追逃,很快夏某便落入法网,现他已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望一眼窗外漫天的雾霾,让人对环境污染有最直接的体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保护生态环境。”我在键盘上敲出了这几个字。

  一年中,我院立案侦查了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玩忽职守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7件16人依法提起公诉,开了两个大型观摩庭,有一个还是全市首例环境污染案视频观摩庭。我们还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录入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监控、深入企业乡村以案说法等,为维护环境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请审判长注意,王某开设的颗粒加工厂位于石家庄市水源一级保护区,关系到石家庄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水源污染危害群众、殃及子孙后代,依法应予严惩。”2015年12月4日,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污染环境案在法院开庭,被告人王某既无营业执照又无环评手续,购进一次性输液器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医疗废弃物进行鞋底原料加工,构成了污染环境罪。他们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两级干部等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检察机关邀请各界代表旁听污染环境案审理,让审判大厅变成了法治教育课堂。”庭审后,乡党委书记伸出大拇指点赞,说让乡村干部旁听庭审这事办得好,而乡长则凑在我们公诉科长耳边神秘地“咬耳朵”,公诉科长笑着告诉我们说,乡长就说了四个字“不错,不错”。

  全院全年工作浓缩成了几千字,而“功夫”都在总结外,这一年干警们确实也是蛮拼的……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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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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