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上下同欲,你我消费方能畅享
又到一年的“3·15”,维权这个词又被推到风口浪尖。2015年,中消协确定“3·15”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在消费结构多样化,消费时空扩大化,消费需求个性化的新时期,消协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树立维权新思维,创新维权新机制,打造维权新格局。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落实新《消法》,完善新《消法》确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制度,敦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相关责任方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消费日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对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信心、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要求。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是我国社会制度对人民利益的保护,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意。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全疆各级12315指挥中心、站共受理各类信息256894件,其中投诉50430件,占总受理量的19.63%,目前已办结50375件,办结率9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84.89万元。投诉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电信服务、家居用品、餐饮和住宿服务、装修建材、交通运输服务和农资用品十大类。
2014年,自治区工商部门和各级消协组织针对“霸王条款”等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重点专项整治活动,并采取约谈、召开座谈会和制定自律公约、合同示范文本等方式整治“霸王条款”,从源头上遏制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消费维权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如今也成为我区的维稳工程。从2011年开始,新疆在全国率先推行消费“大维权”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考核激励,有效整合维权资源,维权效能不断提升。过去的一年,我区“大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各部门和单位协同共治,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2015年“3·15”来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都曾撰文对新疆的“大维权”机制进行了褒奖和推广。
《孙子兵法》云:“上下同欲者胜。”其核心就是团结与合作。与兵家同理,消费维权同样需要上下同欲,你我消费方能畅享。(佟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