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多策并举
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自高层的判断指出,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实现13亿人民共同富裕,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从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不难看出,这些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吴忠民分析,中国当前处在特殊的历史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源于利益结构调整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矛盾,包括贫富差距问题、既得利益群体问题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中国的发展很难顺利地持续下去。
比如,劳资矛盾或将成为最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原因很简单,其一,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劳动者人数将不断增多,劳资关系的覆盖面将会越来越大;其二,当前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明显不足,比如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低、三险不全等。人数众多、保障不足,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矛盾自然会越来越凸显。
在吴忠民看来,类似于劳资矛盾,中国已经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因此,当前一方面要积极解决现有的已经积累的矛盾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中国主要矛盾来自哪些方面要有一个大致把握,应该有前瞻性对策性的政策出台。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高层的思路是,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有关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抓源头。其核心,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绝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具体要求是,作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不能光算经济账,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要办,但不能草率决策、简单蛮干。
二要清积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积案,各级政法机关将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制定疏通“出口”的政策;对大量尚未形成上访的矛盾问题,也要尽快化解,避免积累激化。
三要建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好,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调动好,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四要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要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高度关注公平正义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为争得一分公平甚至比争得一分利益还执著。
竹立家指出,虽然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对此着墨不多,但会议精神中多处贯穿着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这表明党中央已充分地认识到,公平正义深刻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是和谐社会所应具备的重要内涵和特征。
受访权威专家指出,政法机关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当前,司法不公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人民群众对司法不严格、不公正,意见较多、反映较大。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求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
近年来,政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硬件”有了明显改善。按照中央要求,当前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软件”上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公平正义的要求不仅限于司法公正。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建议,为了促进机会的平等,政府需要在三方面努力:第一,增加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的投入,以提高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素质与发展潜能;第二,加强政策与制度的公平性,消除社会不公,完善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第三,建立社会风险保障机制,以防止与消除极端贫困。
吴忠民认为,各阶层间沟通相处的基本条件就是公平公正,社会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对低收入者有利,对高收入者也有利。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千头万绪,把民生做好,是根本所在”,吴忠民对本刊记者说,将民生问题解决好,人民的生存有了底线、尊严有了底线,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认同感,这是事关社会是否和谐的最基础问题。还应特别关注中等收入群体的发育。“社会是不是稳定,取决于未来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多大。如果占据压倒优势的话,社会就会比较稳定。”□
《瞭望》文章:夯实社会发展基石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方针贯穿始终,就一定会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既定目标
文/李欣欣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以及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主题突出,重点明确,困难分析透彻,措施要求到位,对今年以及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战略目标。
五中全会提出了“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社会建设领域的一系列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有效性的重要举措。
应该看到,这些论述深刻地阐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那么如何通过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促进“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促使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可从五个主要方面着手: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才强国,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这段论述深刻阐明了教育改革发展与经济发展、人才强国、科技创新、小康社会等奋斗目标的关系。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教育既是民族振兴的基石,也是增强经济发展推动力的基础。
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使得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已越来越体现为知识积累、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素质方面的差距,尤其是普通劳动者与掌握科学技术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之间的差距。
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历史时期,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些都凸显出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反映出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因此,无论从国际科技竞争日益加剧的趋势看,还是从我国长期以来劳动者素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都应加快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方面的转变,加快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而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正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的关键途径,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进入国际经济技术高端领域,提高我国经济总体竞争力的重要时期,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的关键阶段。应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历史机遇,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优先发展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战略方针,按照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动摇,实施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人才环境优先优化的总体战略,抢占人才发展先机。
加快改变不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发展模式,要通过促进教育公平、缩小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等举措,切实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尤其要继续全面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重点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使我们的后代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强势特色学科,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教育切实能与生产科研紧密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联动、与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息息相关。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促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相适应
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党中央之所以反复强调扩大就业,其原因是就业状况与经济发展关联度很高,就业不仅是民生之本,也是检验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晴雨表。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会直接导致就业走势的改变,就业规模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也会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调整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标志。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重组和转移进程明显加快,从世界范围内看,中国的人力资源无论是质量、数量还是成本、市场潜力都是最有条件大规模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国家。同时,中国正处于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最高,被抚养人口比重最低,人均受教育年数提高最快,乡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最多,就业结构调整潜力最大的有利时期。这一巨大的人力资本优势不仅是世界经济发展亟待渴求的生产要素,也是我国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尤其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业走势将会更多地从农业向制造业转移,再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
因此,应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国内外产业结构变化,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就业机制、强化就业服务、规范就业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尤其要进一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充分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机制,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培养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技能型劳动者。
纵观之,应通过加快由经济优先向就业优先的战略转变,通过就业规模的扩大和就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实现就业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就业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极作用,使就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真正扩大消费需求的原动力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党中央多次在重要会议中提出并反复强调的重要方针。
在“十二五”期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世界经济增长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转型期,即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程度,要求加快改变长期以来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出口贸易拉动的局面,要求大力调整内需与外需的比例,要求通过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带动经济增长。而居民消费需求主要取决于居民消费能力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居民消费能力则主要取决于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使得目前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社保状况,还不具备强有力的消费能力,也难以有效支撑消费需求的可持续增长。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是维系居民基本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基础,更是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需求向消费需求转变的主要推手。
“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保持健康增长的主要动力仍是基于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应按照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这一有利时机,在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需求向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转变过程中,将增加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
一方面,通过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所有制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加快提升整体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增收幅度,不断培育和壮大消费群体,有效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加快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一系列增强社会保障力度的措施,尤其是通过消除城乡居民在养老、医疗、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居民即期消费。
综观之,要使社会保障的完善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真正能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原动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强推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调节阀”、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全网”、构建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党中央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所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安康、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阶段。从世界格局变化看,随着我国逐步发展和强大,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较量更加激烈,国际敌对势力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千方百计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和干扰战略,妄图破坏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
从国内形势变化看,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快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尤其是进入新世纪新时期,社会结构的变革、体制机制的改革、社会转型的推进、利益格局的调整、阶层关系的变动等都进入了攻坚阶段,也使得地区发展失衡、贫富差距拉大、冲突事件频发、思想观念转变等各种因素变化急剧加速,这些深层次矛盾的浮现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多,使得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抓住有利时机解决这些难题,不仅有利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完善与创新,也有利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应充分把握和利用有利时机,按照五中全会的精神,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表现,充分认识社会管理所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挑战性,深刻理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格局,逐步构建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社会管理机制。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认真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以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人性化水平。
切实履行好调节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危机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好管理社会组织、规范社会行为、防范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好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管理职能,履行好维护国家稳定、推动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康、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管理职能。
努力实现管理创新力度、经济发展速度、社会公平程度、公民认可角度的高度统一,实现社会良性运转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长期性,实现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美好局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标准、新期待,保障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