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这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长沙的有效途径。构建和谐长沙包含着多方面和谐要素的形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重要,而和谐的干群关系则是重中之重。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就和谐长沙建设作出部署以来,全市各级围绕改善民生、发展民利、维护民权、凝聚民心,把群众工作摆上了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为和谐长沙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宁乡县道林镇通过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走出了“道林事件”的阴影,创造了干群和谐的“道林现象”;望城县信访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我们更要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践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工作扎实,哪个地方出现的问题就少;哪个地方群众工作薄弱,哪个地方积累的矛盾就多。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内容。
二、要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实效性
市委根据发展的新形势和群众的新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就创新群众工作载体、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完善群众工作网络、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个总的要求是,总结实践经验,运用典型引路,提升能力水平,增添社会活力,通过强有力的群众工作,使我们党的主张、意图、决策真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具体来说,要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1.要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带动。群众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个部门要齐抓共做,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要牢记宗旨。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人说,现在“工作难推动、问题难解决、群众难引导”,其实,难就是难在领导本身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我们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贯彻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用群众的观点来认真地分析、客观地把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最高准则。特别是在与群众产生矛盾时,要以宽广的胸怀和包容的气度主动承担起责任,想方设法去做好教育和转化工作,即使群众一时不了解事实真相,出现过激行为,也不能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更不能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