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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江南大学北美学院副院长朱和平: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实践者
2015-07-08 17:00:11
 

  为了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对各大高校的招生录取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新华网特举办2015年高招系列访谈活动,邀请各大高校招生办老师解读各高校2015年高招政策。

  江南大学北美学院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江南大学二级学院。我们邀请了江南大学北美学院副院长朱和平,为广大网友介绍一下江南大学北美学院的概况和今年的招生政策。

   学校定位:采取中外合作办学 国务院批准实施外国学士学位教育

  江南大学北美学院是在2001年经过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是由中国的江南大学和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美国诺斯伍德大学等四所北美地区的高校合作成立的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学院实施外国学士学位教育,即招收中国学生,实施外方合作院校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授予外方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江南大学北美学院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码:MOE32CAA02DNR20010078O。招生对象主要是参加当年高考, 并且高考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应届高中生。学生进校以后,按照外方合作院校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外方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教育部留学中心对取得的学位给予认证。学院培养具有扎实英语基础和良好的专业技能的综合型应用人才。学院的资质信息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资质查询。

  中外五所院校合作办学 因材施教实施计划外自主招生

   设置多种形式奖学金 学院有一半左右的外籍教师

   学院借鉴北美高校教学理念 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人格塑造

  从2001年到现在,学院已经具有14年的办学实践。经过探索和实践,学院不断地凝练自己的办学特色。学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 从学院的性质来说,江南大学北美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的合规、合法的办学机构。目前,很多考生和家长在报考学校的时候,最关心的是毕业后这个学校颁发的文凭是不是合规、合法的,北美学院在这一点上是勿庸置疑的。江南大学北美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合规、合法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指导,经过14年的实践和探索,学院的管理模式和办学体制日趋成熟和规范,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体系。学院是由中外五所院校合作办学,设置有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委员会。遇到重大的事项,由管理委员会各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另外,外方合作院校代表团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来学院进行例行的教学检查和监督,代表团成员观摩老师的授课,了解学生和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还检查试卷、教学材料等档案,以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和效果。学院在教学上严格按照外方合作院校在本国同样的学术标准执行。

  第二,在学生管理方面,由于学院实施计划外自主招生,学院根据招收的学生特点,实施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的素质培养和人格的塑造,这方面学院投入了很多的精力。江南大学北美学院是江南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学院的学生管理组织和机构是很完善的。学院设置有党委和下属的分团委等学生活动组织。各班安排有辅导员和班主任。与江南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一样,北美学院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三好学生的竞选,还可以申请奖学金,优秀的学生也可以入党。因此,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是规范的。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奖学金。例如,报考北美学院的新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分数线以上的水平,可以得到学院一万元的新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学院以此鼓励更多的优秀学子报考江南大学北美学院。另外,在学习期间,学院设置年度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等不同等级的奖励,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另外,学院还设置了一些独特的奖学金项目。比如,结合社会力量,学院利用社会资源设置了“蠡湖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参加中美学生校园文化交流活动。在老师带领下, 学生在暑假期间到美国合作院校的校园中感受美国高校的教育和文化,体验美国校园的氛围。北美学院的教师中有一半左右是外籍教师,这些外籍老师长期在中国执教,他们热爱中国的学生和中国的教育事业。学院的外籍教师从自己的薪酬中捐助出来一部分,自发设立了外教奖学金,外教有独立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定期奖励热爱英语和热爱学习的中国学生。

  总之,学院目前的学生管理、教务管理和整个校园管理是比较规范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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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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