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六: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各机关党建工作的前列,各级法院必须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把文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评选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泛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努力推出司法文艺精品,为人民法院的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要防止就党建说党建、就业务说业务,努力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全局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任务七: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干部培训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网络视频教学,提高培训效率和覆盖面。要继续坚持开展3年为周期的全国基层法官轮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培训。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和西部地区法院培训支持力度,继续定期组织讲师团到西部地区巡回授课。要加快“全国司法人才库”建设,2018年前培养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3000名;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基地建设和审判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双语”审判人才1500名。
任务八: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会议指出,要把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公正司法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干部成长的基地”。针对基层法院“人难进”问题,要继续开展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难”问题,要不断完善司法考试试点工作。针对基层法院人才“难留住”问题,要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适当的待遇留人的“三个留人”方针。要继续在教育培训、编制分配、职业保障等方面落实倾斜政策。
任务九: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做好选任工作,实施“倍增计划”力争两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名左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广泛性和民主性。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