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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891年4月14日签订
1900年12月14日修订于布鲁塞尔,1911年6月2日修订于华盛顿,1925年11月6日修订于海牙,1934年6月2日订于伦敦,1957年6月15日修订于尼斯,1967年7月14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并于1979年9月28日修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有关议定书
1989年6月27日通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日内瓦1995
前言
本册刊有1979年修改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文本(1967)(以下称《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89)(以下称《议定书》)的全文。
为了便于对照阅读《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和《议定书》,特采用对照印刷的方式,即协定的条文印在左页,议定书的条文印在右页。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有关议定书*
1989年6月27日通过
目 录
第 一 条:属于马德里联盟
第 二 条:通过国际注册取得的保护
第 三 条:国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