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规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1)(共两部分)


Updated: 2010-08-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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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891年4月14日签订

  1900年12月14日修订于布鲁塞尔,1911年6月2日修订于华盛顿,1925年11月6日修订于海牙,1934年6月2日订于伦敦,1957年6月15日修订于尼斯,1967年7月14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并于1979年9月28日修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有关议定书

1989年6月27日通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日内瓦1995

前言

  本册刊有1979年修改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文本(1967)(以下称《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89)(以下称《议定书》)的全文。

  为了便于对照阅读《马德里协定(斯德哥尔摩)》和《议定书》,特采用对照印刷的方式,即协定的条文印在左页,议定书的条文印在右页。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有关议定书*

  1989年6月27日通过

  目   录

  第 一 条:属于马德里联盟

  第 二 条:通过国际注册取得的保护

  第 三 条: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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