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锋在看守所(2011年1月13日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6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中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新华社发
时建锋的家一贫如洗,老母亲也因为两个儿子而饱受打击。(广州日报)
新华视点:检察机关承认“失误” 有关人员将被问责
——时建锋骗免368万元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追踪
继河南省高级法院对责任法官作出处理之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18日向新华社记者表示,“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在侦查和审查阶段存在失误和瑕疵,将向有关办案人员问责。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武方晓说:“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撤回起诉。目前,我们已经增加了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14日曾播发《诸多疑点待查明--时建锋骗免368万元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追踪》一稿,披露河南省平顶山市时建锋巨额诈骗案存在众多疑点,当地司法机关在未查明真相情况下,就指控其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累计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68万多元。最终,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等。此案经相关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18日向记者表示,此案在侦查和审查阶段存在三方面瑕疵。一、对案件中曾经出现的一个名叫“李金良”的人的身份没有查清,这个人曾经以军官身份向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示了军营建设需要运送沙石请求协助的系列文件。武方晓说,当时检察机关应该监督侦查部门继续查下去。
二、关于368万多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数额,没有分门别类计算清楚,给公众造成了误导。武方晓说,检察机关应该把这368万多元中的正常通行费用和带有惩罚性的费用分别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