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万过路费案检方撤诉 或再以伪造车牌罪公诉
平顶山检察院:对时建锋提起公诉存在四大瑕疵,将来或启动错案追究
昨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武方晓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时建锋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撤回起诉,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初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时建锋的罪名确认上也曾有过探讨,鉴于当前该案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时建锋的罪名或将更改,今后或以伪造车牌罪对其提起公诉。此外,他还表示对时建锋提起公诉的确存在瑕疵。
检察院撤诉调换经办人
武方晓表示,鉴于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时建锋偷逃368万元过路费一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其他问题,检察机关也正在调查。
他表示,检察院将着手进行以下工作。一是进行责任划分。因时军锋投案,谁是该案主犯需要重新调查认定。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时军锋进行审查。据时军锋初步交代,在利用两辆斯太尔车套用假军牌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期间,前6个月都是他找司机开车的。二是对案件的一些细节进行重新认定。包括:偷逃过路费案件中是否还有其他共犯,时建锋等人以诈骗罪入罪是否合适等。三是针对时建锋供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包括时建锋所说高速公路收费站内有内鬼,曾和武警某支队签订合同,支付一定费用后使用军牌偷逃过路费,以及时军锋花90万元找人“捞人”等。目前,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增派了人手处理该案,该院公诉处处长常辉已经先行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为了避免先入为主,公正、客观处理该案,此前该案的经办人也已经调换,交由其他人员接手。
在对案件事实进行重新认定后,该院将对犯罪嫌疑人重新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