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17日电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对未聘用的在编在册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未聘用的在编在册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对未留用的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财政。其中:中央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省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市、县(区)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此外,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更换尾号为“G”(赣A—XXXXG)号段车牌。有条件的可采用卫星定位等办法,实现有效监督。(秦海峰 朱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