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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车改:市级离退休干部用车不固定给专人使用
2016-02-17 19:30:27
 

  人民网南昌2月17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17日从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公车改革后,南昌市级离退休干部正常服务用车不固定给专人使用。

  据江西省公车改革办《关于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政策适用性问题解答》(赣车改办[2015]12号)文件精神:“各市直单位、县直单位不单独保留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车改后,南昌各大家办公厅市级离退休干部正常服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但不能固定给专人使用,在南昌市直单位和派出机构不单独保留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依照江西省车改政策规定,南昌高新开发区、南昌经开区、红谷滩新区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不得单独核定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车改后,开发区、新区取消车辆纳入市车改统一处置,其中,按规定提取18%车辆数保留到服务平台,统筹保障开发区、新区的公务出行用车;取消车辆的拍卖或拆解收入款项相应进入开发区或新区的国库。

  为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车辆运行成本,南昌市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多点布局的原则,分别在开发区和新区设立用车服务平台。

  挂职干部的原单位属于参改范围的,由原单位按相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挂职所在地不得重复发放。挂职干部的原单位不属于参改范围的,由挂职所在地按同职级公务交通标准,以交通补贴的形式给予补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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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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