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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长郭安:防止甩卖和贱卖涉改车辆
2016-02-17 21:00:33
 

  人民网南昌2月17日电(记者 秦海峰)南昌市长郭安在17日举行的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强调,对于涉改车辆,要逐一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置方案,上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于不再保留的车辆,要规范处置好,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的出现,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郭安说,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把各种费用算在明处,能够给群众一个明白,有利于塑造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关系,能够推动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进而带动社会风气好转。同时,这次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通过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个人,涉及到一般机关干部,让领导干部和一般机关干部都享有公务交通消费的权利,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在范围上和标准上,南昌市里方案已就补贴层级标准、保留车辆数量、节支率、司勤人员安置、车辆处置等进行了科学测算和安排,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兼顾了各方利益诉求,预算节支率已达到国家规定,增加保留公务用车没有空间。郭安强调,不要不切实际地片面追求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和提高标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务出行是检验这次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郭安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谋深谋实谋细,能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的公务出行,一律实行社会化提供;不能通过社会化提供公务出行保障的,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平稳过渡,有机衔接,无缝对接,确保不因公车改革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郭安说,对于涉改车辆,要逐一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置方案,上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于不再保留的车辆,要规范处置好,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的出现,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保留的车辆,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一车一档”,严格车辆使用记录,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要按照要求,对通信、应急用车等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接受全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健全制度。要健全日常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核定机要通信和应急等保留车辆编制,做好取消车辆公开处置工作,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同步建立车辆管理调度平台,搭建重大应急接待用车平台、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尽快出台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落实标识化要求,建立健全定向化车辆保障长效机制。

  郭安强调,要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等情况要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参改单位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监督,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问责,严肃查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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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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