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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一社区股份公司集体实施违建被通报
2016-01-29 18:01:52
 

  人民网深圳1月29日电 据深圳市纪委官网“深圳明镜网”消息,近日,深圳大鹏新区纪工委严肃处理两起社区干部失职渎职、集体实施违建的问题。

  葵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李国荣、居委会主任陈勇庆在统建楼建设中使用管理公章不当、严重不负责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问题。2006年-2012年,葵丰社区与开发商合作开发建设统建楼时,李国荣和陈勇庆违规刻印两枚公章交由开发商保管使用,并擅自以社区居委会基建办名义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造成社区经济损失。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国荣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陈勇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溪涌社区盐村股份公司董事长凌国雄、财务李卓华与股份公司其他班子成员集体谋划、实施大规模违法建设问题。2012年中,凌国雄和李卓华等人通过盐村股份公司股东会议多次商议,决定违法建设一栋综合楼,并套用其他名义出账投资。2014年9月,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涉案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凌国雄和李卓华予以党纪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严肃追究相应纪律责任。(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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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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