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徐德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郑奎城在此间建议制定“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法”。
郑奎城是公共卫生专家,现任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于2007年从日本归国服务。他是10日上午在福建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作此表述的。
郑奎城说,十多年来,中国国情、侨情发生了巨大变化,华侨回国投资、创业、从业、居住的数量和比例不断增加,其在国内创业资金、知识产权、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参政议政等权益保护需求日趋突出。但是,目前华侨国内权益保护工作缺少法律依据,存在很多不足,如华侨政治权益的落实程度有待提高,经济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侨捐项目缺乏有效监管,华侨子女的教育权益尚不完善等。
迄今为止,中国涉侨专门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一部,而没有关于保护华侨权益的专门法律。郑奎城称,立法保护华侨权益是完善中国涉侨法律体系的必然需要。
他建议,制定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法,内容必须明确华侨的定义和部门职责;明确华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成立社会团体的权利等;明确华侨参加社会保险及依法应当享有的保障权利;规定华侨的生育权益以及华侨子女、华侨学生的教育权益;规定保护华侨财产权益,包括华侨购买房屋、房产租赁、房产征收补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华侨祖墓、华侨债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华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股权等;规定保护华侨投资权益和捐赠权益保护等。
目前中国有些地方先后制定了有关保护华侨权益的法规、规章。如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四川、福建、江西等省对华侨单项权益进行了立法。郑奎城认为,这些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层级比较低,覆盖面小,内容体系也还不完整,在执行中缺乏权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