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2月10日专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委编办获悉,为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云南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意见,其中明确了多项有力措施。
据悉,云南省政府日前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意见》,着重在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要在云南机构编制网、省直各行政审批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各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布。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大力发展市场化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需要具备的资质资格许可外,一律取消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各部门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限额管理规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中介服务市场。
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消除中介服务信息壁垒,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推进本部门与中介服务有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并购买涉及投资审批业务的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