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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集资将设奖励制度
2016-02-07 03:01:02
 

  本报讯(记者刘欢)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北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本市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搜集非法集资线索,同时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办法称,未来本市将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将对市场主体的金融监管抽查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类信息及时归集至市工商部门,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公示作用,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涉嫌非法集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警示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向社会提示风险。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金融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工商部门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领域)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并共享违反金融从业禁止性规定、存在信用瑕疵人员的清单;建立理财产品登记和信息披露平台,定期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报告行业经营状况、资金投向、风险排查情况。

  市打非办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建设完善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市打非办。

  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主体积极性,建立大学生村官、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市打非办加快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并充分发挥12345(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和打非随手拍举报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

  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政策指导,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涉案财物处置等重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公安、银监部门要加快推动建立银行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工作。同时建立涉案资产登记处置信息平台、项目托管经营机制和易贬值、易灭失等特殊资产快速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追赃减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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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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