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皓)本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进一步加快。近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本市《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扩大试点范围,并提出对水和空气质量等流动性资源探索实行京津冀跨区域联合审计。
按照中央要求,2018年要开始建立经常性的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这次本市出台的试点意见自加压力,提出2016年至2017年本市要全面深化试点,时间进度较中央要求提前了一年。
从去年开始,本市就按照“一区一试点”方式,在全市启动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发现:各方面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责任落实方面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资源开发与保护责任方面的制度体系需要健全完善;管理部门多,数据专业性强,基础信息有待整合;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相关责任还需要建立评价合理、指标简明的评价体系等。
根据“一区一试点”情况,落实中央对京津冀地区提出的“率先”要求,市审计局牵头研究起草了试点意见,深入总结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包括土地、森林、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等专项审计情况,突出了对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责任的审计。
试点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提出了积极协调相邻区域审计部门,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区域性生态环境事项,通过平行或联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
对于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试点意见提出,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报告、通报、结果公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协作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将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及时予以处理。
试点意见提出,不仅要做好离任审计,更要注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比如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规划、政策、登记、会计、统计等制度体系。综合衡量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以保护为前提,以集约利用为方向,科学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规划;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理、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污染物排放控制、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结合集体土地、林木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逐步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要按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要求,对自然资源资产现有数据进行核对、分析、整合,促进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会计、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