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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应当真正落地
2016-01-26 14:57:32
 

  “找不到车位、违停被罚的经历几乎每个车主都有,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车位不足的问题近年来越发凸显”,朝阳团叶青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带来了两个和交通息息相关的建议,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推动北京市商务楼宇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车位不足不仅给广大车主造成了不便,更导致了违规停车现象的大幅出现,对北京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停车设施建设急需加快。”

  2015年8月多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但是在实际调研中叶青却发现,《意见》下发五个多月,对推动北京的停车产业化效果甚微。

  “走访调研总结出了两个原因,一是《意见》明确了‘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增建停车设施,虽然以上这些地区具有完善停车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但大城市中停车问题最为严峻的商业街区和商务楼宇并没有涵盖在内,而商务楼宇作为大城市中数量最为庞大的建筑群体之一,其内部和周边具有大量可利用的空间,多数业主方对于在商务楼宇兴建停车设施也具有较高的参与意愿,但是商务楼宇却不属于《意见》中鼓励可以自行兴建停车设施的范围之内,有部分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完工的商务楼宇,虽然其内部或外部还有剩余空间可以进行停车设施的兴建,但却不被允许进行建设。二是《意见》下发后,地方各部门执行效率不高,多数部门表示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因此《意见》还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

  对此叶青建议,有关部门应将重点商业街区和商务楼宇纳入到停车产业化建设的规划范畴当中,在北京市重点商业街区和商务楼宇进行立体停车楼的规划布局,鼓励商务楼宇业主方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在商务楼宇内部或周边兴建停车设施,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白天楼宇内上班族停车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晚上下班后,大部分上班族将车辆驶离商务楼宇,空置的停车位也可方便周边居民晚间停车,实现了停车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另外,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意见》在北京市的贯彻落实。地方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起来制定统一适用的实施细则,对建设权、运营权、价格权等有关细节问题进行明确的解释,为社会资源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和制度标准。

  本报记者 左颖 J170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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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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