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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国早报》报道,从1月11日起,德天瀑布景区环保观光车开始收费运行。这意味着,离景区10公里远的新停车场启用,环保观光车投入运营后,从新停车场到旧停车场,旅行社大巴车及其他车辆禁止通过,游客可以“自主选择”乘坐环保观光车或步行。
10公里的路段要收取60元交通费,此举引发舆论汹汹。透过旅行社和网民们井喷的吐槽,让人看到了该景区异常猛烈的“圈钱”冲动,以及当地在旅游资源管理上还存在的不足。
德天瀑布作为知名的跨国瀑布,吸引来的游客越来越多。建设一个规模更大、离瀑布景区稍远些的停车场,是应该的。这既是为了方便游客停车,也是为了保护核心景区空气质量与环境。但是,把停车场建在远离景区10公里的地方,在景区票价80元的基础上,又增加60元的乘车票价,这就难以让人接受了。而从新大门到景区远达10公里的路程,游客可以选择的“自主”条件,恐怕没有多少。
旅游法有规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需提前6个月公示。而大新当地旅游部门却称,环保观光车的车票购买、搭乘,是游客可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不是景区门票,是独立于景区门票之外的有偿服务。这个解释,在很多游客看来,苍白而无力。如此做法已经近似捆绑式销售,当地管理部门却为经营者“背书”,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什么利益关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个人来说如此,对各大景区亦如此。去年国庆黄金周过后,国家旅游局对山海关、丽江、杭州西溪湿地、上海东方明珠等6家5A景区和诸多4A景区给予警告和降级处理,原因就是这些景区“经济利益至上”,忘了文明道德和法律规范。而在我区一些地方,类似现象也有所抬头。殷鉴不远,当引以为戒。
值得肯定的是,自治区物价局和旅发委已闻风而动。自治区物价局已约谈大新县政府、崇左市物价局以及大美大新公司相关负责人,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自治区旅发委也及时明确指出“大新县德天跨国瀑布群景区”尚未依法设立,广西大美大新旅游有限公司经营的环保观光车不属于景区观光车,不宜按照景区观光车的类别核定价格。
旅游景区“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的现象,并非孤例。当前,广西正在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要想吃好这份长久的绿色经济大餐,重要的不仅仅是技术、营销等手段,而是管理创新与进步,能够点石成金,而非点“金”变石。简单点说,只有摁住景区短视的“抢钱”冲动,避免为了眼前利益而杀鸡取卵,全区旅游大局才不会被损害,未来旅游前景才会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