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地税进一步深化合作,与邮政部门签订协议,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联手打造“家门口的办税大厅”,此举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2015年底,贵港市国税局与该市地税局联合发文,制发《关于实施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征税款的通告》,明确自今年起,邮政部门可代开发票代收税款,国税、地税和邮政三家在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办税、邮政服务大厅等刊登公告,提醒纳税人可到邮政代办点就近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同时,国地税分别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邮政部门进行业务辅导和上机操作示范,提醒正确领用保管发票税票等注意事项。今年1月8日,该项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