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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组织观影”让人难以信服
2016-01-15 04:19:13
 

  □余明辉

  1月12日,《华商报》刊发“西安几十所小学老师发券让学生看电影”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当天回复说,经调查,此次事件属于社会机构私自组织学生观影行为,个别学校存在失查责任。

  应该说,媒体报道,主管部门当天予以调查回应,反应速度够快,值得肯定。但是,调查结果却认为这是“私自组织观影”,把责任推给了个别学校,却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嫌疑。

  据报道,这场所谓“私自组织的观影”活动,有西安市几十所小学的上千名学生参加,学生或家长收到的观影通知上明确要求,学生观影后要统一写观后感《我爱我妈妈》,或画漫画交给老师做展览,而且影院在统计入场人数时是以学校为单位的。同时票价实际比一般优惠的要贵不少。

  西安市教育局的调查结果称,有8所学校是社会人员在校外散发影视优惠券发至学生手中;4所学校是受到自称人民剧院工作人员的误导,组织班主任采取自愿原则向部分学生发放观影优惠券;目前还有3所学校未上报情况。

  如果简单地说,这么多学生和家长短时间内到影院观看指定电影,是社会或个别老师的私自行为,或许有可能,但这样的优惠观影券为何要事先写明要统一写观后感并上交展览等?如果得不到相关的许诺,有关方面岂敢轻易这样统一虚假宣传?

  退一步讲,即便这样的直白宣传和写观后感等要求,是有关演出机构的胆大妄为,且是个别学校和老师的私自行为,但有关影院在统计观影人数时,却需要各个学校详细的统计数字,显然是一个统一组织的活动。

  客观而言,作为一次孝亲敬老教育,组织这样的观影活动,也许没有什么不妥,但作为大批观影的学生,票价为什么比优惠的价格还高了不少?观影与利益,尤其是直接幕后经济黑利,是否有着某种密不可分的联系?

  同时,作为一个如此明显违规和参与人数众多的学生集体活动,即便确实是“私自组织观影”,个别学校存在失查责任无疑,但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西安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难道就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吗?

  在“私自组织观影”结论难以自圆其说、难以服众的情况下,就需要更高级别的监督部门,以及社会独立第三方介入调查,并进行及时必要的处置和公示,给社会、学生家长等一个客观、满意和公正的答案。⑦9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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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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