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静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不仅为我国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为新城新区规划建设开出了良方。“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是提升我国城市化质量的重要前提,但是受全球都市化进程带来的“大城市病”和中国城市化一段时期以来“粗放建设”的不良影响,中国新城新区的规划建设,在表层与深层、功能与结构、模式与路径等方面存在着五大顽疾,严重制约和影响着自身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新城新区的精髓在于“创新”,但这些年来,城市新区建设口号越来越响亮,创新精神却越来越淡薄。一些新城新区成为政府“跑马圈地”、开发商造楼卖房的代名词,它们在整体上是“复制多而创新少”,使“创新”不是沦为“例行公事”,就是异化为一种应对媒体的“话语狂欢”。这不仅与新城新区的本质相违背,也导致了新城新区规划建设的“同质化”。
许多地方政府热捧“新城新区”,除了看中它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更因为其带来更多的行政资源和岗位。无论是新设管委会,还是原有县、乡、镇政府升格为新城新区政府,都意味着权力和行政资源的扩张。在这种背景下,新城新区体制机制的设立和改革创新,无非是已有行政部门的兼并、升级与重组,并没有真正引入和建立符合新城新区性质和需要的行政体制机制,这是我国多数新城新区管理体制越来越僵化,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创新力的主要原因,也是未来新城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亟待从制度和体制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与乡村的分散和孤立相比,集聚和集中是城市的本质特征。新城新区作为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引擎,一般而言比老城区具有更高的集聚效应,现实发展中却是诸多新城新区成为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罪魁祸首。南方某市曾提出“建设面积达800多平方公里的新区”,但在20多年的时间里,投入1000多亿,实际开发面积仅300多平方公里;一个西部省会城市在该城和另一个城市之间规划了一个500平方公里的新城,但其全省前几十年的经济增长速度根本支撑不起这500平方公里的发展。出现这些问题不是偶然的,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在有了足够的体量和规模之后,新城新区如何形成符合自身实际和需要的特色发展模式,而不只是“看上去很美”,甚至沦为政府债务包袱。
从规模和面积角度看,与老城区改造相比,新城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廉价,因此地方政府建设新城新区往往“贪大求洋”。从财政收入角度看,多数新城新区仍主要是靠“卖地”过日子,在各城市普遍存在的“土地财政”问题在新城新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从空间模式看,尽管“摊大饼”式的城市化的弊端和问题早已人所共知,但在现阶段仍是我国新城新区规划建设的主要空间模式。
要力避新城新区建设的顽疾,就要不遗余力地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原则,即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专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