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茅冠隽 张超)年逾五旬的高女士超市购物时,被箱子绊倒受伤。近日,徐汇区法院判处超市经营方承担六成责任,赔偿3万余元。
一天,高女士在超市购物,准备结账时被地上堆放的纸箱绊倒。超市工作人员对高女士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医。经诊断,高女士为左双踝骨折,构成轻伤。法院认为,超市在通道上堆放物品,影响顾客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且未作合理警示,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高女士作为成年人,走路时疏于注意,也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