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税政司29日发布消息,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我国推出的又一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省市。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体现了增值税消费地征税原则,是国际上征收增值税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